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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指南 |
文章类型:购房指南 浏览次数:3792 加入时间:2015/4/25 14:37:22 出处:宏发房产 打印该页 |
在二手房交易中,除了买卖资格、税费、贷款额度等问题外,中介费的问题往往也会出现交易纠纷。中介费纠纷多源于签合同时的细节问题,律师提醒,签合同需谨慎,严防合同陷阱。
陷阱一:“购买意向”实为买卖合同
【案例】
刚毕业不久的小刘手头积蓄并不宽裕,打算买一套小面积的婚房,于是去中介了解房源信息。当时,中介经纪人对他进行了一番询问,并承诺会尽快为其找到合适的房子。接着,中介要求他签一份“购买意向”以确定双方关系,小刘将信将疑。
“购买意向”签过后,小刘便收到要求缴纳中介费的通知。他一下懵了,还没确定买哪套房子,怎么就要中介费呢?中介称,当时签的所谓“购买意向”其实是《房屋买卖合同》,签字意味着同意购买房屋,而且合同规定要交付定金以及中介费。还没做好买房准备的小刘尝试和中介商量取消合同,但未果。最终,小刘被卖家和中介双双起诉。法律部门认为该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。
【律师支招】
买家未看好房子前,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,如看楼书、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《服务收费确认书》等。一旦签订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,因此,在没想好是否购买的情况下不要随便签订任何文件。如果对方说不签就不带你去看楼,那你可以找下一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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